兵团参保居民门诊报销政策
兵团参保居民门诊报销政策一、普通门诊2018年四师在全兵团率先开展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示范,参保居民每次在医院门诊就医,起付标准为10元(即政策范围内费用首先承担10元),每次就诊最高报销80元,年度内...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1年1月15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
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2018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城乡医保并轨,无疑会更好地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更好...
我院代表参加兵团首届医疗保险管理 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在兵团首届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筹备会上,我院参会代表副院长王仕明经推荐当选为兵团首届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医保办卢明成被提名当选为协会副秘书长。 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工作...
州直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细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自治区政府116号令)精神,州直自2015年9月1日起,统筹区域内全面实行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医院端即时结算。 付费执行范围及标准 (一)生育: 1、顺产:1500元/人; 2...
州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需知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1、用人单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含退休人员养老金和退休人员生活费)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职工个人缴费:机关、企...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注意事项
1. 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首先在本行政区域内师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如因病情确需转入上一级医院治疗时,必须实行逐级转院制度,履行转院手续。 2. 各农牧团场(企业)参保人员转院时,应由团场医院转往患者自选...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政策
1.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灵活就业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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