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服务
医保办
一、新农合患者参保后,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当您办理住院登记时,请出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证”及“转院介绍信”。若因急诊等情况“转院证”、“合作医疗证”未带齐全时,可先住院,在住院期间及时办理后带来,请复印“转院证”1份,连同原件在出院结账时出示,作为我院给您按规定进行10%优惠的依据。故请您在住院时向医生及时说明已参加合作医疗。
二、使用《目录》外情况告知
因新型农牧合作医疗属基本医疗,其住院诊疗、用药必须按自治区卫生厅新农合规定《三个目录》执行,超出部分(范围)须自付。为此,凡因病治疗确需超《目录》使用时,我院医生将向您告知,并将签订《目录外药品签字单》,望能得到您的配合。
三、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凡新农合病人出院结账时,我院将按协议进行10%费用(除药品费、材料费、床位费外)减免优惠。同时我院将为您提供结算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您将这些票据、转院证、出院证明带回您所在县卫生局新农合办,进行补偿报销。
农四师社保局查询电话:8182401
伊犁州社保局查询电话:8040649
伊宁市社保局查询电话:803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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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院区地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56号 电话:0999-802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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